案例北京男子在日料店一杯清酒下肚,心中五味杂陈:是酒还是尿

发布日期:2024-07-10 09:03:44

北京男子高某请朋友共进晚餐,在日料店

北京男子高某请朋友共进晚餐,在日料店花600元点了一壶清酒。呷了一口酒,高某还没来得及回味,一股咸咸的骚味就上了头。高某怀疑这是尿液的味道,不料老板毫不犹豫的喝了下去,随后称味道很纯正。高某不禁怒斥道:你的良心不痛吗?

中国人喜欢喝酒,主要以烈性白酒为主。而日本人也喜欢喝酒,不过他们喝的大多是清酒。清酒的品种繁多,有甜口的、辣口的,还有原酒等口味。虽然清酒种类很多,但是度数都不高,一般的酒精度在20-30度左右。

北京男子高某请朋友共进晚餐,在日料店

中老年人通常不会去日料店吃饭,更是鲜有和清酒的。有很多白领和时尚一族,他们可能是比较喜欢日本的文化,也可能是青睐清酒的甘醇口味,就成了清酒的主要消费群体。清酒虽然和中国传统的黄酒有点接近,不过价格却比它贵了几十倍。

高某邀请了两位好友,赴某日料店聚餐。虽然人均消费198元,但是想想清雅的装修风格和精致的菜品,高某还是乐于接受这个价格。久不相见,仿佛有聊不完的话题。这时间一长,总感觉缺了点什么,于是高某就点了一壶清酒。

日式的酒壶挺别致,里面的清酒味道应当也不差。上酒后,高某就先尝了鲜,结果喝完后顿时怔住了。什么味道?清酒清淡,但不至于一点酒精的气味都没有吧?更让人生疑的是,它在嘴巴里还有点咸咸的味道,闻起来还有点刺鼻。

北京男子高某请朋友共进晚餐,在日料店

难道是掺了尿?高某想想,又觉得不大可能,人家日料店怎么会干这种事呢?可是这味道又那么像,酒壶里面装的到底是什么呢?高某心生一计,将酒壶里的“酒”灌进了矿泉水瓶子里。#普法进行时#

这下颜色也出来了,这哪里是清酒啊?比浊酒还浊!这么黄,如果是国产白酒还可能是陈年老酒。高某此时肠胃和喉咙都开始不舒服了,差点吐了出来。面对质疑,店小二则镇静地告知高某,这是不同的酒勾兑来的。

高某哪里会信他这鬼话,于是问他怎么会勾兑出这种味道的?小二面露难色无法应答,老板则说是勾兑用的酒不对,发生反应后就挥发出这种奇特的味道。高某坚持认为这就是尿,老板无奈只能自己喝了一口。

北京男子高某请朋友共进晚餐,在日料店

看着老板默不作声的样子,高某想着这下肯定得认账了。没料到,老板的嘴比煮熟的鸭子还硬气。高某见状,便提出解决方案:去做化学检测,费用一人一半。此时,老板不再坚持自己的说法了,而是提出免除餐费并赔偿3000元。

老板这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让高某更坚定了自己的猜测。于是,高某将“清酒”去送检。结果出来后,高某简直是肺都气炸了,不仅是尿,而且还不是童子尿,就是纯正的成人尿液。高某觉得,这真是恶心透顶了!

铁证如山,高某和朋友气愤地去找老板讨说法,然而,老板却不认可这个检测报告。他认为是高某自己随意找人去检测的,无法保证检测结论的真实性。高某见到老板如此出尔反尔,一怒之下就报了警。

那么,从法律角度如何评价此事呢?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为1000元。

虽然在日本有些地方流行喝童子尿,但其实它对人体也是有害的。日料店把尿当成清酒出售给高某等的行为,已经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对高某等三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了负面影响,同时还可能导致其精神受到损害。

如果高某等人选择要求支付价款10倍,就可以拿到5940元的赔偿。当然,如果因为饮用“清酒”给他们造成的损失较大的,也可以要求日料店按照损失的3倍来赔偿。若高某等人因为此事而抑郁或者精神恍惚,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北京男子高某请朋友共进晚餐,在日料店

有人认为,高某等是自讨苦吃。大把中餐馆不去,非要去吃什么日本料理,还再要上一壶清酒,这下知道厉害了吧!刚哥以为,选择吃什么餐是消费者的权利,高某之所以吃亏上当是因为这家餐馆不地道。

一次难得的聚餐,却因为一壶清酒扫了兴,怕是高某的心理阴影面积不会太小。建议大家以后去带上透明器皿,免得日料店的黑酒壶和杯子分不清颜色。如果再有人遇到这种情形,建议当场报警处理,避免喝了尿还说不清。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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